于方舟。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供图
于方舟(1900-1927),原名于兰渚,直隶省宁河县人(今属天津市)。五四运动爆发后,于方舟当选为天津学生联合会评议委员、天津市各界联合会学生代表,与郭隆真、邓颖超等人组织学生游行进行声援。1920年1月29日,与周恩来等带领天津爱国学生千余人赴直隶省公署请愿,要求政府释放被捕的爱国人士,因而被捕入狱,不久在舆论压力下获释。1921年,于方舟化名于绍舜考入南开大学。1923年,经李大钊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在中共中央和北京区委领导下,于1924年正式建立中共天津地方执行委员会,任委员长,同年以直隶省代表身份出席了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,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。随后建立了国民党直隶省党部,被选为主要负责人。1927年,任中共顺直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长。10月,领导了冀东第二次玉田暴动。在战斗中起义部队遭到反动民团包围,分散突围时在丰润县被敌人包围,不幸被捕,12月30日,与杨春霖等同志在玉田英勇就义。